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想离职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或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