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原因是指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状态。对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评价:第一是债务人对到期债务是否有即时能力清偿;第二是债务人的资产是否足够抵偿其所有债务(无论到期与否)。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