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仅针对原材料(生猪及屠宰后未经加工的猪肉),加工后的属于检验范围,无法出具检疫证明。
地方各级商务、兽医主管部门要结合全国猪肉专项整治工作,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屠宰和检疫证章标志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检查合格证的使用情况,是否做到一猪两证;合格证所列内容是否全面准确;验讫章和字迹是否清楚;标志是否正确使用、标志牌是否悬挂在显著地方等。通过检查,摸清底数,掌握本辖区屠宰和检疫证章标志使用的基本情况。对伪造、涂改、买卖、租用、转借生猪屠宰和检疫证章标志的,按规定进行处罚;对不按规定使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