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 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以收回的 部分,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并计人存 货跌价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 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人当期损益。
存货是否需要计提跌价损失关键取决于存货所有权是否属于本企 业、存货是否处于加工或使用状态。凡是所有权不属于本公司所有的存 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受托代销商品;凡是处于加工或使用 过程中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 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存 货实物形态及数量不容易确定、在用低值易耗品价值低且已摊入成 本等。
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通过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 可按存货项目或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 提但尚未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发生减值的,按存货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 价准备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