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有本市户籍的家庭申请贷款,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0%。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贷款,首付比例不能低于40%。
2、有1套住房并且贷款未还清的本市户籍的家庭,购买第2套房产,贷款首付比例不能低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