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熙宁二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和陈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吕惠卿承担条例司的日常事务,派遣提举官四十多人,颁行新法。熙宁三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熙宁四年,颁布改革科举制度法令,废除诗赋词章取士的旧制,恢复以《春秋》,三传明经取士。同年秋,实行太学三舍法制度。
宋神宗赵顼,初名赵仲针,宋英宗赵曙长子,生母宣仁圣烈高皇后,北宋第六位皇帝。生于濮安懿王宫邸睦亲宅。治平元年,赵顼进封颍王。治平三年十二月,赵顼被立为皇太子。治平四年正月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