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有此规定,且校规不违法,当迟到行为确实违背学校规章制度时,可以依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办理。
如学校规章制度中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和说明,则不能因此开除学生。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条:学生打架斗殴、行凶、赌博、偷盗等屡教不改者,品行恶劣、道德败坏,造成较严重后果者;一学期旷课超过72学时或在学期间旷课累计超过108学时者,可酌情给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