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要求二次批捕是合法的,如果第一次批捕未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可以进行第二次批捕。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