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多种继承方式的并存使当事人之间矛盾复杂化。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由此可见,遗赠扶养协议最为优先适用,其次为遗嘱继承和遗赠,最后为法定继承。在三种继承方式中,如果多种继承方式并存,在彼此之间没有冲突的情况下,遗产分别按照各自的方式进行继承,一旦两两之间甚至三者之间发生冲突,那么在冲突的遗产范围内,需要按照上述适用顺序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