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市的范围包括了上京区、中京区、下京区、东山区的全部以及左京区和北区的部分地区。之后京都市的行政区范围又在1902年和1918年有所扩大。1931年,京都市附近的26个町村被划入京都市内,行政区面积因此大幅扩大至之前的4、8倍,且京都重要的卫星都市—伏见在这次合并中被并入京都市,京都进入“大京都”时代。其后京都市的行政区面积又在1948年、1949年、1950年、1957年、1959年和2005年数次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