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军粮供应站市粮食局,属于副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人数根据所在市情况而定。
《军粮供应站资格认定办法》是2006年由国家粮食局颁布的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军粮供应网点管理,确保军粮供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军粮供应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6〕50号)及军粮供应管理相关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军粮供应站是指通过资格认定,承担军粮供应任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
军粮代供点是指确有必要设立,但又不具备军粮供应站条件,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承担军粮供应任务的单位。
第三条军粮供应站、军粮代供点的资格认定行为,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