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如下: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5、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特别决议采纳以外的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