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
2、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
3、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
4、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
5、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