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书,是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制作并使用的文书。
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