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条例的规定: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所以,扣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去交罚款,交了罚款后违章就消除了,但是不消除扣分,分还是要扣的,要等到相应记分周期结束后才会消除。
交罚款时,先是准备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来到当地交警大队;然后本人拿着资料来到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进行业务处理,处理好违章后,打印出关于车辆的所有交通违章缴款单,一式三份,自己本人签字确认,并在签字栏下方写上“无异议”,本人拿两份,一份存根一份银行缴款;最后拿着交通违章缴款单按照单上金额去指定银行进行罚款认缴。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