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上认为不得结婚的疾病有:一、患性病未治愈的;二、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三、先天痴呆症;四、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