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在江西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且由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