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共有34个省,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是有利于现代化建设,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巩固国防,照顾到自然条件和历史状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区、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改变,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区、自治县的行政区域接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报国务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