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以下情况下,土地所有权会被中止:
1、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时,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有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提前收回。
3、因逾期开发而被无偿收回。
4、土地灭失:土地灭失,是指由于自然力量或人为造成原土地性质的彻底改变或原土地面貌的彻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