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终审判决不服的救助途径: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诉,也可以请求检察院抗诉,要求再审。但对于准予离婚的二审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对终审判决、裁定不服可采取“申诉”形式申诉,请求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申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但是不能停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