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直系亲属探视服刑人员需到监狱的狱政部门去办理手续,以帮教的名义,进行探监。
根据《监狱法》第40条规定:
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
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后可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