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外地,会计继续教育可以采用面授外的方式,这样比较方便。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有明确规定,第十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1、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2、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3、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4、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5、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6、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7、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