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义务教育阶段,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9年义务教育期间,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开除学生,对违纪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学校只能根据中小学生处分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