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于各州设总管,并加持节。唐高祖武德元年,设洺州、荆州、并州、幽州、交州五州为大总管府,七年又改为“大都督府”,都督之名复立。唐睿宗太极初年,以并州、益州、荆州、扬州为四州都督府。唐玄宗开元十七年,再加上潞州都督府,成为五大都督府。其余都督府亦分为上中下等。其中上都督府有五个,中都督府十三个,下都督府有十六个。唐朝虽广设都督府,但是实行府兵制,军权集中在朝廷,地方都督几无实权。后来府兵败坏之后,军权多为持节的节度使或观察使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