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中的规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的三天时间里,向上一级的交通部门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复核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