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债如果丈夫的欠款是属于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属于丈夫一人所为的,可以拒绝替其还钱。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