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据此,如果你要辞职,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情况下,只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他们批准。
用人单位约定的不能辞职,其条款违反了劳动法律和合同法的精神,其约定条款无效。
你辞职后用人单位须支付你全部的工资,不得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