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成立时违背某些婚姻要件,依法应当撤销的婚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此,被胁迫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