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1、申请。判决后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受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4、通知被执行人。
5、进行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