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主要通过空气污染指数划分,具体如下:
1、空气污染指数0至50:为国家空气质量日均值一级标准,空气质量为优,符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地区的空气质量要求;
2、空气污染指数51至100:为国家空气质量日均值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良好,符合居住区、商业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空气质量的要求;
3、空气污染指数101至200:为三级标准,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符合特定工业区的空气质量要求;
4、空气污染指数201至300:为四级标准,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接触本级空气一定时间后,会使人的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中普遍出现症状;
5、空气污染指数大于300:为五级标准,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健康人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症状并出现某些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