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古代一种散文体裁,可叙事、写景、状物,抒发情怀抱负,阐述某些观点。 这种体裁出现得很早,至唐宋而大盛,它可以记人和事,可以记山川名胜,可以记器物建筑,故又称“杂记。”在写法上大多以记述为主而兼有议论、抒情成分.
“记”的文字含义是识记,在这种含义基础上,“记”逐步获得了它的文体意义,成为经史中一种专事记录的文章体式。作为一种文体,“记”在六朝获得文体生命,唐代进入文苑,宋代其内容得到拓展,形式更加稳固,明清时主体性色彩更加浓厚,逐渐成熟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