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用实物出资。一般来讲,可以用于出资的实物应具备以下条件或特征:1、该实物可以通过估价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和计算;
2、该实物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