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其基本内涵是: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原因: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因此我国社会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宗教产生和发展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同这种信仰和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将作为一部分人民群众的精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