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不能进行行政复议,只能申请复核。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准,所以对方已经申请复核了的话,我方只能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意见,争取复核过程中我方权益不受损。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