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诉讼的证据有: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病历资料复印件;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
5、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