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
开发商约定的购买房子就赠送屋顶这种是没有法律效益的,因为这个屋顶是全体业主共有的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拥有,开发商的这个承诺分明就是存在着一定的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