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以前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即为可供分配的利润。企业利润分配的顺序如下: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股份制企业按公司法规定按净利润的百分之十提取。提取法定公益金。股份制企业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提取法定公益金。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二、可供分配利润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后,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按下面顺序分配:
应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普通股股利。转作资本的普通股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