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执仗”的“仗”是:“拿着”的意思。明火执仗经常用来形容明目张胆地为非作歹,并且毫无顾忌,出自无名氏的《盆儿鬼》第二折:“何曾明火执仗,无非赤手求财”。
盆儿鬼叙述小商人杨国用出外经商,回家时寄宿“盆罐赵”家里;赵夫妻图财害命,杀死杨国用后,把他的尸首烧成灰,制成瓦盆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