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撤销分为无因撤销和有因撤销两种。
无因撤销的条件:
一、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二、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三、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四、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无因撤销的条件根据《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如下: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