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中的墙体改造不能损坏承重墙体。损坏承重墙体即是破坏了所在建筑的抗震,依据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