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正确放置临时号牌的处罚为,罚款200元,扣除驾驶人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临时号牌应粘帖在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明显位置,不按规定正确粘贴临时号牌的,处以罚款200元,并扣除机动车驾驶人12分。”
临时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是机动车尚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情况下,需要临时上路行驶时所使用的临时通行牌证。临时号牌共两张,应分别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窗玻璃的左下角,与车内后挡风窗玻璃左下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