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债务包括: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
5、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等。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