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2、携带驾驶证至车管所或交警大队车管组即可办理变更即可;
3、登录所在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官方网站,点击业务申请中的变更联系方式,在此页面中填写车牌号码、发动机代码及居民身份证即可进入更换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