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寺院的手续流程大致如下:
1、必须是古寺。寺院不可以新建,只能恢复重建,所以必须找到遗址或到当地县志上翻阅。
2、居士延请住持僧人。至少30-100人左右的居士(提供皈依证号码)联名上书,确定僧人名讳及提供简历,并到所在县、区或市民宗局了解当地政策和要求。
3、提报:给当地佛协提交申请,当地佛协经过调查了解后,由当地佛协给当地民宗局打申请报告。
4、批复:当地民宗局了解情况后,具备建寺条件的,批复筹建许可。
5、报建:提供规划设计图、消防图、环评等报告;
6、建设:安全施工,建设后验收合格;
7、颁证:当地民宗局即可颁发宗教活动场所许可证,法人代表必须是僧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