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方法:
1、组织运动员按照比赛顺序进行赛前练习,每人最多练习试跳2次。
2、运动员应在接到裁判员的通知或呼叫后开始比赛的试跳。每次试跳的时限为1分钟。
3、全部比赛结束后,记录员根据规则的规定判定运动员的名次,将比赛结果抄写在成绩单上,并请有关主裁判、裁判长和技术官员审核签字,最后连同风速记录单送交编排记录组。
4、全能比赛时,每名运动员只有3次试跳机会,破纪录时的最大风速限制为4米每秒。裁判举白旗表示成绩有效。举红旗表示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