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出庭。若不到庭,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