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确定1名首席代表。
2、进行集体协商。经集体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的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3、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审议通过。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员工出席,且须经出席的代表或员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4、首席代表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5、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6、向全体人员公布。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当自生效之日起以适当的形式向全体人员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