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用于处理行政诉讼。不像德国等国由普通法院受理。
2、法国行政法主要由判例构成。
3、行政诉讼一般适用行政法或公法的一般原理。
4、行政活动受独立的法律部门调整。政府适用公法是原则,适用私法是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