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属管理部申请贷款,借款人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材料初审,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及贷款借据。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以上贷款文本及银行代扣协议的指定位置签字。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保险公司窗口办理保险(还贷保证险和财产损失险)与抵押手续。
3、待抵押手续经过公示时限办理完毕后,中心所属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银行卡(折),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受托银行领取。借款人每月在银行代扣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应还本息款存入银行卡(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直至借款全部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