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营业执照后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就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交还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原件。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